財政部修正「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」,協助機關順利申辦國有不動產撥用及廢止撥用
財政部為利各機關申辦國有不動產撥用及廢止撥用,108年5月27日修正「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」,修正重點如下:
國產署表示,各機關財產管理人員異動頻繁,為利各機關填寫申辦國有不動產撥用及廢止撥用文件,該署網站提供申請文件填寫範例及注意事項,以協助機關加速完成撥用及廢止撥用作業。
新聞稿聯絡人:丁科長士芬
聯絡電話:02-27718121轉1621
發布單位:財政部國有財產署
張貼日期:2019-06-11
檢視日期:2019-06-11
更新日期:2019-06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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